為了提高我國船舶產業的集中度,增強整體競爭實力,提高行業風險抵抗能力,降低經營成本,我國將支持大型船舶企業集團及其他骨干船舶企業實施兼并重組,推動大型船舶企業與上下游企業組成戰略聯盟或兼并成大型綜合船舶集團,相互支持,共同發展,減少中間成本,提高流通效率。同時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并購境外知名船用配套設備企業、研發機構和營銷網絡,打造大型船舶跨國企業,拓展國際市場。另外,中小船舶企業的造船能力有限,而未來的船舶發展趨勢是大型化、現代化,在保留其核心中小型船舶的制造能力的同時,我國將引導中小船舶企業調整業務結構,發展中間產品制造、船舶修理、特種船舶制造等業務,開拓非船產品市場。因此,我國將制定出臺鼓勵企業兼并重組的政策措施,妥善解決富余人員安置、企業資產劃轉、債務合并與處置、財稅利益分配等問題;采取資本金注入、融資信貸等方式支持大型船舶企業集團實施兼并重組。
盡管我國造船能力已居世界前列,但整體技術水平差、發展層級低的問題較為突出,一部分高技術、高附加值船舶仍未擺脫依賴國外設計的局面。船舶貿易主要是通過加工貿易的方式出口,船舶工業仍以賺取加工費為主,抗風險能力較弱。而且我國船舶專業設備發展相對較為落后,專業設備設計、制造能力不足,很多設備都必須從國外進口,成為我國船舶產業發展的瓶頸之一。
編輯本段